研字【2011】125号 

 各有关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方案〉的通知》(苏学位字〔2011〕15号)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1〕20号 )等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由省教育评估院对我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实施五年为一个周期的评估,评估采用定期报送数据与周期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我校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前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估基本状态数据的学科范围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所含一级硕士点,共47个)(附件一)。

  二、报送学科评估基本状态数据工作安排

  (一)11月30日之前,各单位报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评估学科点负责人和材料填报人联系表》(附件二);校学位办设置各一级学科登录密码,并将密码分别发送至上述Email。

  (二)12月12日之前,各单位组织有关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建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由一级学科点负责人牵头)收集材料,通过“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网址为http://202.195.237.189/xkdpg/pg/xk_login.asp)的“学科点登录”端口进入,进行网上填报,并从系统打印《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样表见附件三)。

  (三)12月13日—14日,各单位负责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并将经审核无误的从系统中打印的《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需经材料填报人、学科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校学位办。

  三、报送学科评估基本状态数据注意事项

  (一)学科评估基本状态数据有关的学科范围、统计时限、成果署名、科研经费和硕士生培养情况等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表说明。

  (二)《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附件四)我校本次虽不需填,但请各单位根据《自评表》和“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方案”(含评估指标、在校硕士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的要求,对学科评估二级指标的内涵和分值进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填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

  (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按学科点报送基本数据、省教育厅确定参评学科点、单位自评、材料核查与公示、专家评估、评后整改、结果审定公布等程序进行。本次报送的学科评估基本状态数据应确保真实可靠、科学合理。评估时不再要求学校另行报送数据,仅以此数据作为重要依据,另附佐证材料。该数据一经上报,无法修改。

  请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对报送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切实做好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前期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校学位办联系,联系人:金薇吟、周红康、和天旭,联系电话:65116848、65112207。

  特此通知。

附件1: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名称

附加2: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评估学科点负责人和材料填报人联系表

附件3: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附件4: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

附件5: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