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2】107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导师:
  根据《苏州大学导师学院暂行工作条例》,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我校于今年9月1-2日举办了导师学院第三期导师培训班,有部分导师因公务活动未能参加培训。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导师学院第三期导师培训补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导师培训旨在帮助研究生导师了解国家和省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熟悉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培育导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二)导师培训是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招生。
  二、培训对象
  1、应参加第三期导师培训班但因故未能参加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2、本学期特聘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三、培训安排
  本期导师培训补修班采用集中授课、应知应会测试、分组讨论、撰写培训小结和读书报告等方式。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一。学习材料详见附件二。
  四、培训考核
  (一)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课程学习,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登记表》,进行应知应会测试和个人培训小结撰写,并学习指定书目,撰写《导师论导》读书报告,于11月8日前交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
  (二)培训补修实行每场签到制,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校学位办根据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知应会测试情况及培训小结、读书报告撰写情况,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导师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期导师培训补修事宜通知到每位需参加培训的导师,参会名单请于10月30日前报校学位办hetianxu@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