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帮困助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和《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苏大研[2020]95号),现对研究生困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原则

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关注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困难研究生。

二、调查统计范围: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认定依据和等级:

见《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苏大研[2020]95号)。

四、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如实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向各培养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研究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为组员的评议认定工作组,回收和核实《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此提出本单位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报w88win优德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准。《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研究生隐私,严禁让研究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五、材料报送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109日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申请表》、《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纸质版各培养单位盖章后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校本部蕴秀楼305室。

2.上一年度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因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造成困难的其他年级研究生,各单位核实具体情况后一并上报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原因。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天旭

联系电话:65225391

电子邮箱:hetianx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上报用).xls

附件3: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