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号)和《苏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苏大研[2021]1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起,我校组织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获得者按国家规定程序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为做好我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具体内容见本通知附件),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报名参加考核,并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苏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 苏州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及考核须知

附件3 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4 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5 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有明确学科)

附件6 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

附件7 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情况鉴定表

附件8  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实习实践考核表

附件9 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实习实践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