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54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始2010—2011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条例详见附件或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用户界面)认真评定。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前提下,增加评定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网上完成,《系统》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基层单位在6月10日前(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就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或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奖申请;

4、经所在院(系)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确定、张榜公布后,将评优书面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请程序:请各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管理员)登陆管理系统用户界面,在首页“工作项目申报”栏下的“将要进行申报的工作项目”表格内选择要申报的奖项名称及年级,然后点击“申报”(具体操作请参照“项目申报使用说明”)。

三、名额分配:见管理系统用户界面首页“名额分配表”

( 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中前为非定向和自筹生名额,后为定向委培生名额)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请各单位自行在《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务必于6月10日(系统关闭)前交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审核。

五、各类奖均不兼得。

  特此通知。

 

附1: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例(暂行)

附2:苏州大学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例(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