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研[2010]40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的通知》(苏大研[2016]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及报名对象

(一)硕博连读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18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均可以招生。

2.考生申请条件:苏州大学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招生导师: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的国家重大(不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行业内公认的大师、国家级工匠、传人等。

2.考生申请条件:符合《苏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113日——1116日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做好报名宣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以及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等工作。

21116日前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将考生申请表和汇总名单交学校w88win优德招生办公室。

31122日左右公示2018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生拟录取名单。

三、其它

1.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学生占导师(导师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类别的考生。

  特此通知。
 
 
 
 
 
附件3:各基层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00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003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005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006

文学院

051265880510

007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008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009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010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011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013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051267873731

014

沙钢钢铁学院

051267165485

015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017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019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020

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051265880196

02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024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80696317

025

医学部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附一院)051267783559(附二院)、051968870672(附三院)

027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37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26276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