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11】22号[/center]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考试处最新通知精神,针对少数考生在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中涉及的证件问题,经江苏省学位办研究,对本省现有持军官证(限已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军人考生、或者持一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无磁性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社会考生,如果本人可以承诺在2011年4月22日前能办理好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可以采取预报名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预报名承诺书》。本人必须于2011年4月22日16:30前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苏州大学报名点(研究生部学位办)补录修改本人的证件信息,否则,此次预报名自动作废。这些考生本次现场预报名时间可延长至2011年3月28日16:30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