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  从2006级开始,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制四年,但仍有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脱产三年在我校学习,这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向我部提供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所在学院经导师和院长签字的脱产证明。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陈红心;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韩秀玲;  社会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生 仲兆宏。  如有情况不实,请在3月8日前与研究生部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65226986。                             研究生部                            2010年3月1日[/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