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  1、《推荐表》使用说明。《   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学生本人填好后,交给本人所在院系。院系在《推荐表》的“学校评语”栏中鉴定并盖章。 苏州大学学校代码为:10285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定说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协议书》)中的“甲方”指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省略);“乙方”指学生本人。  毕业研究生经过双选正式确定用人单位后,在协议书的“甲方”和“乙方”项中与用人单位签约,“甲方”还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然后将双方盖章签字的协议书中的一联(学校留存联)交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作为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其余三联分别按协议书中的要求由甲方、乙方及地方主管部门(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留存。  签约到京、津、沪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向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递交就业协议书时,须同时递交京、津、沪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落户的接收涵方可办理就业“报到证”。协议书上学校无须盖章(自2006年起,江苏省教育厅在协议书上取消了学校盖章栏)。  3、《推荐表》、《协议书》发放说明。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表》、《协议书》每人限发一份,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签约时应本着严肃、认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违约,给自己的择业和就业过程造成不利后果。  4、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说明。按以往惯例,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首批派遣报到证办理工作约在每年6月中旬进行,届时研究生部会将具体时间公布在网上,请毕业研究生留意。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将按批次赴南京办理毕业研究生后续就业“报到证”。 后续就业“报到证”一经办出,将及时在校内通知中发布已办出报到证的毕业研究生名单,请毕业研究生自行留意。  “报到证”由毕业研究生所在院系到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领取并发放给毕业研究生本人。  5、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说明。毕业研究生档案平时在院系管理,毕业研究生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后,由院系将毕业研究生档案进行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至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思想教育管理科按照毕业研究生所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地址以机要件形式转递毕业研究生档案。档案邮寄时间可在校园网上查询,也可咨询院系负责老师。  6、关于协议书遗失办理。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szjy/jyxybbzm.doc][U]《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证明》[/U][/URL],并有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及院系盖章后,交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办理补发手续。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般自递交申请起2-4周后拿到补发协议书)  7、关于违约办理。违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尚未办理出报到证者。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szjy/jyxybbsqb.doc][U]《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违约或改派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U][/URL],并同时向思想教育管理科递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原已签约协议书(一式四联)、毕业生推荐表。  8、关于改派办理。改派指已签约并已办理出报到证者。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szjy/jyxybbsqb.doc][U]《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违约或改派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U][/URL],并同时向思想教育管理科递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原已签约协议书(一式四联)、毕业生推荐表。(3)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关于回原籍就业。回原籍指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根据毕业研究生个人申请,将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开回原籍。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szjy/jyhyjsqb.doc][U]《毕业研究生回原籍申请表》[/U][/URL],填写好后交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同时须退回原已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未签约的须退回一式四联,已签约的只须一联)。  10、关于定向、委培生就业:按照入学时招生录取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办理报到证(由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自动办理,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首批派遣时办理);如改换单位,在首批派遣前须递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一般在每年12月至首批派遣前即第二年的5月前接收办理),办理程序视同违约。已办理出报到证者,如改换单位视同改派。  11、与江苏省省属高校签约的毕业研究生,根据需要可到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领取《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此表一式二联,交用人单位填报并到省教育厅备案。其中一联单位留存,一联由毕业生随就业协议书一同交至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                              研究生部                             2007年12月[/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