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07]93号[/center]各院系、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为优化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结构,以深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苏大学位 [2007] 15号文),经研究,决定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岗位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岗位设置,仅限于我校现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具体设岗学科和校外导师设岗人数上限见下表:  [color=#0000FF]院 系         硕士专业学位名称    校外导师设岗人数上限[/color] 艺术学院        艺术硕士、工程硕士       15  体育学院        体育硕士、教育硕士       15  生命科学学院        农业推广硕士        8  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硕士        8  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        2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硕士        20                教育硕士          10  法学院           法律硕士          30  化学化工学院        工程硕士           2                教育硕士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工程硕士          20  材料工程学院        工程硕士           5  电子信息学院        工程硕士          20  机电工程学院        工程硕士          10  文学院           教育硕士          20  社会学院          教育硕士           5  外国语学院         教育硕士          10  数学科学学院        教育硕士          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       15 (含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教育学院          教育硕士          30  附属第一、第二、儿童医院  临床医学硕士         8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详见《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评聘办法》。  三、评聘时间安排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聘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简况表》(其中含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审核与推荐意见)及有关材料[详见申报材料要求];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审核工作。  3、9月11日—10月17日,院系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  4、10月18日前,院系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及《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交学位办。   5、10月下旬,学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学部负责人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后,学校发文公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名单。  6、11月上旬,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进行聘任。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院系的材料  要求材料袋面写明:专业学位(含领域)名称、申请人姓名、所在工作单位。袋内装如下材料:  (1)《申请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证复印件;  (3)申请人近3年(2004年9月1日—2007年8月30日)在所申报学科范围内的所有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具体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与教材;撰写的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结题报告;在研项目;鉴定项目、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要求:按简况表中所列类目的编号排序,并装订成册。  2、院系提交学位办的材料  要求在材料袋面写明学院、专业学位(含领域)名称、申请人姓名、所在工作单位,袋内装如下材料:  (1)《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地址:tianqiming@suda.edu.cn);  (2)《申请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简况表》(请按汇总表上名单排序)(一式三份);   (3)其余个人申请材料(留存院系,备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所列论文,如属北图核刊或SCIE、EI、ISTP收录者,需具体注明属何类;如为SCIE、EI、ISTP收录另需附有效检索证明;如为外文期刊请注明国别,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须注明中文版期刊名称。  2、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根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和设岗人数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签署审核意见,并将通过者的审核结果填入《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附件1:[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xwgz/zyxwdsbf.doc]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评聘办法[/URL]  附件2:[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xwgz/zyxwdsjkb.doc]申请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简况表[/URL]  附件3:[URL=http://www2.suda.edu.cn/department/gssu/menu/xwgz/zyxwdshzb.doc]增列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URL]                            苏州大学学位办                            20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