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研字﹝202010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和返校工作预案,现对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盲审工作

学位论文送审开始时间由325日推迟至410日,研究生因疫情因素而延迟提交论文的,在410日后仍允许“随送随审”,博士论文由w88win优德、硕士论文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送盲审平台评阅,在最晚答辩时限前返回并通过盲审的,可进行答辩。盲审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5号),所有材料改为提交电子版,待疫情结束后补全纸质材料。

二、关于预答辩和答辩工作

1.20204月后,若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到校进行论文预答辩或答辩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采用视频方式进行预答辩或答辩。

2.拟于20206月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的研究生应在61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3.2020615日后,对于因疫情因素导致延后答辩的研究生,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仍应继续正常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校将在7-8月视情况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展延后答辩研究生的学位审定工作。

三、关于延期毕业工作

所有于2020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延期至202012月毕业。

四、其他

学校于202013日发布了《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明确规定:

1.学位论文盲审评定等级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凡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定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者,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上述规定通知到所有研究生导师和毕业研究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