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2】144号
各学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财政部和教育部决定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下达了2012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苏大研[2012]  40号)精神,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非在职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六、评奖依据
        各单位在优化以往奖学金评定细则基础上,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依据。制定评奖依据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评奖可以依据学生自攻读现学位以来各学年的综合表现。
  七、评审程序
       1.各学院(部)成立本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
    3.各学院(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
       4.各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部)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部)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部)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
   八、上报材料
       1.请各学院(部)在12月24日11:00前将本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格式见附件7)纸质稿交至w88win优德教育与管理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yjsbsg@suda.edu.cn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务必双面复印;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盖有学院、部公章);以学院(部)为单位按博士和硕士两个类别汇总后的申报人基本信息表、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各一份;各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依据一份。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13年1月3日11:00前报至w88win优德教育与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 yjsbsg@suda.edu.cn
  九、工作时间表
        见附件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十、联系电话:6522539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