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近年来我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急剧扩大,现有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已无法满足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飞速发展的需求。为扩大导师队伍的规模,优化导师队伍的结构,以深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校附属医院、教学附属医院、相关教学实习医院或与我校有研究生培养协作关系的医院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从事临床医学工作15年以上,国外引进人员可不受此年限限制;

2、年龄不超过56周岁;

3、任教授或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协作单位申报人,应已具备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申请阶段:11月20日之前

本次增列博导申请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医学部负责受理。本校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由个人向医学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非本校在职人员申请担任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采用个人申请与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除向医学部提交相关个人申请材料外,其所在工作单位应事先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委托申请函和相关协议,并提交《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HZ5】(附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复印件)(原件一式两份)。

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人员应向医学部提交如下材料:

1、校内评审用材料

(1)《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ZB1】(原件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成果证明材料【附件ZB2】(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所发表论文、所出版学术专著、科研项目、授权专利、获奖证书、SCI、EI、ISTP收录证明等。要求:首页列出证明材料清单,再按申请表中所列类目的编号排序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注:原件供院(部)审核之用。

校内评审材料袋要求:内装申请表原件2份和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袋面贴上填好的《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校内评审材料袋封面》【附件ZB3】。

2、校外通讯评审用材料

(1)《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ZB1】(原件一式五份)。

(2) 装订好的送审代表性论著(三至五件)(复印件一式五份)

通信评审材料袋要求: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评审材料分成五袋,在袋面贴上填好的《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通讯评审材料袋封面》【附件ZB4】,每个袋内分别装申请表原件1份和送审代表性论著复印件1套。

(二)报送初评小组和申请情况阶段:11月21日

请医学部将《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HZ1】(一式一份)和《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初评小组审批表》【附件HZ2】(一式一份)纸质版报校学位办审批,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

(三)初评和公示阶段:11月22日之前完成初评,11月29日之前公示结束。

1. 11月22日前,医学部博士生导师初评小组完成初评工作,填报《申请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HZ3】,并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签署审核意见。

11月23日,医学部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及初评通过人员的通讯评审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校学位办。

2.11月23日-29日,医学部将初评通过的增列博士专业学位导师申请材料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一周。

(四)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院(部)报送材料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对初评通过的本校人员增列博士专业学位导师材料,经医学部审核确认材料齐全后统一送交人事处、科学技术与产业部、人文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审核,然后报送校学位办。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评通过的外单位人员申请增列博士专业学位导师材料不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医学部统一送校学位办。

专业学位导师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提交材料齐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为使审核工作如期完成,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交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博士专业学位生导师申报费为2000元/人,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一:增列博士专业学位导师有关核刊及表格(申请人下载)

附件二:汇总表(医学部及外单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