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129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办法》(苏大学位[2009]23号)的文件规定,现对我校2010年度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请立项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填写《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中期检查表》一式五份,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准备三分钟现场汇报的PPT,现场汇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的《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中期检查表》于12月9日前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3、中期检查合格的予以下拨第二批经费,不合格的中止资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