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130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办法》(苏大学位[2009]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仅限一、二年级已开题的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其它学位论文选题一律不得推荐。
  二、选题的立项标准及要求
  选题的立项标准和要求详见《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办法》
  三、推荐程序
  在博士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的基础上,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办法》中的立项标准及要求,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名额,组织公开评定,确定推荐选题。学校评审时将按照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分别评审,重点资助类别淘汰下来后将不再参与一般资助类别的评审。申请重点资助的选题,在中期检查时成果须达到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标准,在结项时成果须达到申报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标准。申请一般资助的选题,在中期检查时须完成阶段性成果,在结项时须达到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标准。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每次评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数不超过二年级博士生人数的6%,现根据各单位二年级博士生人数,确定推荐申报名额如下: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文学院
2
凤凰传媒学院
1
社会学院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
教育学院
1
东吴商学院(财经学院)
2
王健法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含金融研究中心内和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现代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1
电子信息学院
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1
艺术学院
1
医学部
4
附属第一医院
3
附属第二医院
1
附属儿童医院
1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出最后推荐的人选后,研究生秘书于2011年12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1、《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申请表》(附件1)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见填表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培养手册(一份)。
  3、经单位盖章的《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y@suda.edu.cn)。推荐表中二级学科名称可查阅研究生部主页中“学位点—学科专业目录”栏。
以上表格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65226986,6511225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