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78号

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学位办〔2011〕43号)、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苏学位〔2011〕13号)(附件一)精神,为迎接国务院及江苏省学位办的检查,全面了解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情况,规范管理,提高培养质量,决定对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检促建、以检促改”,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以在职专业学位硕士高级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根本,完善、执行相关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检查范围

  校内所有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附件二)。

  三、检查内容

  1、管理情况。在招生复试、培养、论文答辩等环节,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档案文件是否齐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完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培养情况。培养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

  3、异地办学情况。包括异地办学地点、规模,合作单位情况,采用何种授课方式,教学组织管理等。

  四、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自查。

  (1)2011年7月14日­—7月31日,各培养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三)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附件四);自查报告及基本信息表电子稿于7月31日前发至yjsbjg@suda.edu.cn,书面稿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如有支撑材料一并附上。(自查报告和基本信息表按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分别撰写统计)。研究生部将各培养单位的自查报告和基本信息表核查汇总后报省学位办。

 

  (2)2011年8月1日—9月5日各培养单位整理、完善相关教学文档备查。(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用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的科研论文及成果汇总、2006年至2010年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学位授予名单、学位论文题目汇总、2006年以后的试卷等)

  2、研究生部将对各单位上报材料及教学文档组织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单位针对研究生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其它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精心组织,细致梳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自查工作。

各单位应落实责任人,确保提交报告和数据真实可靠。

  各单位要以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学位办对本单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进行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一: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

附件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表

附件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