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77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研字[2011]12号),我校开展了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工作。在第一批的申报工作中,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寻找、联系社会各类组织,经洽谈协商,共建19家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研究生工作站是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对加强研究生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为了进一步推进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现决定启动第二批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原则

  坚持平等合作、相互帮助、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促进学校和建站合作单位的共同发展。建站合作单位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学校可根据需要,利用科研和师资力量等资源优势,为建站合作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建站合作单位作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或设有相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研究中心、组织、机构等;

 (2)具有与我校相关学科合作的良好基础;

 (3)保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具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和必要研究设施;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5)具有保证提供进站博士、硕士每月一定的在站生活补贴。

 (二)进站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与相关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相关学院,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与建站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见附件2),两份材料均需建站合作单位盖章,各提交一式3份。

  2、苏州大学研究生部聘请专家,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认定,并由苏州大学正式批准、挂牌。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抓紧落实,于10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苏州大学研究生部培养科,联系电话:65226986,邮箱:zhangyx@suda.edu.cn.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

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