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75号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安排,现开始2011届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相关老师安排好统计、上报工作,并于8月26日前将统计材料上报研究生部思政科。统计、上报以下四种情况材料:
  1、出国(递交录取材料复印件)
  2、升学(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灵活就业(递交灵活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4、推迟毕业(递交推迟毕业审批表复印件,推迟半年除外)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11届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采取实效的工作举措和具体方法,提高本学院(部)的研究生就业率,高效、出色完成2011届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