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1】53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我校“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积极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入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阶段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江苏研究生教育创新的新亮点,培育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并发挥优秀研究与实践成果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立项条件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立项条件为: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6、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申报与立项。

支持和鼓励整合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范围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按照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结合本单位和江苏省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在以下范围内申报:

1、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和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2、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和途径研究与实践;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与个性化、差别化培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导师团队合作培养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研究与实践;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

3、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研究生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构建,课程、教材与教学内容的创新,推进优秀研究生课程的开放共享;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方式与方法的改革研究与创新实践。

4、深化研究生科研训练的改革与实践,包括:构建研究生科研体系及其资助体系,建立研究生科研训练规范制度、学术交流制度及其相应的保障、激励机制。

5、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评价研究与实践,包括:不同层次、类型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研究;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培优与淘汰机制研究与实践;学位授权点建设、培养条件建设及其评估研究与实践。

四、申报数量

我校上报省教育厅的总数为4项,其中课程、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类研究与实践课题每类不超过2项,我校每个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最多报1项。

五、项目管理

1、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重点课题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按照课题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的形式组织课题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具体工作由省学位办(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承担。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经费投入,加强课题项目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鼓励研究生导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实践,及时推广具有重要价值的教改研究成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承担。

3、对课题项目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突出,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课题承担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课题主持人项目研究工作不力,或未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的,将在下一轮取消该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该主持人申报资格。

六、申报工作

1、申报者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并以A4纸打印一式6份交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2010年度立项课题承担者不得再申报。

2、各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3)打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研究生部培养科,联系电话:65226986。

3、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产生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