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center]研字[2009]110号[/center]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切实关心和帮助因突发事件和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苏大学[2006]109号)文件精神,研究生爱心互助基金的宣传和捐款登记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捐款人对象为2009级研究生。  2、宣传及捐款收取登记工作。 (1)各基层培养单位要广泛向2009级研究生宣传和发动,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爱观念,使广大研究生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爱心互助基金的捐款工作。 (2)捐款金额按研究生正常学制年限收取,每人每年10元,一次性缴纳三年,共计30元。各单位将捐款汇总后存入交通银行,存单请设置密码。 (3)本次研究生爱心捐款上报登记工作,在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中完成,《系统》登录方式不变。同时须书面打印《苏州大学研究生爱心互助基金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捐款截止日前交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 (4)凡捐款的研究生,学校发放捐赠证书,并加盖苏州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公章。 (5)捐款截止日期:2009年11月6日。 (6)单位盖章后的《苏州大学研究生爱心互助基金汇总表》及设置好密码的交通银行捐款存单请于11月6日前交到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  特此通知。   备注:有关爱心基金的管理、补助细则可查阅[U][url=http:/menu/xzzx/szjy/szgl.htm]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url][/U]。                            研究生部                         2009年10月22日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