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center]研字[2009]113号[/center]各学院(部、所、中心、室):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研究生在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若选定的某些课程在入学前经过我校正式手续审批,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免修”。现将2009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及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审核程序  免修申请者到所在培养单位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免修课程申请单》,并附个人培养计划的复印件及有效期内(注:从考试结束取得成绩之日起的四年内)的成绩证明(院系盖章的原学习成绩单和试卷),经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名、指导教师及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审批。  二、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本单位研究生,并严格按照免修条件进行审核,并请于11月3日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免修课程申请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汇总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科。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材料不全及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09年10月26日[/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