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  从2006级开始,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制四年,但仍有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脱产三年在我校学习,这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向我部提供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所在学院经导师和院长签字的脱产证明。现予以公示,接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具体名单如下:王健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吕成;附三院:  内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范辉;附一院:  外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邱志杰;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东芬、王平、姜振;文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刘和文、魏强;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赵晓驰;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李彩霞;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薄守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王平;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 时海燕、赵宬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 黄海平;商学院: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赵燕;  如有情况不实,请在10月17日前与研究生部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65226986。                          研究生部                        2009年10月10日[/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