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09]94号[/center]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年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及审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是我校在籍的研究生,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学校批准,往年在我校教师进修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基本修完了研究生课程,2008年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2.经学校批准,于2007年度跟读、2008年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自筹博士研究生;  3.2007年正式录取的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两份全脱产证明,导师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盖公章。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填写[url=http:/menu/xzzx/pygz/bgxz/tqbyspb.doc]《苏州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url](以下简称为《审批表》,可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并按该表的要求准备好所有的材料;  2.研究生导师按照研究生毕业的条件认真审核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各方面情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自己的意见;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认真审核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及成绩、必修环节、科研工作及成果发表等方面的情况,审核无误后由各基层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按照毕业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学校行文,将提前毕业研究生列入学校2010年毕业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将本通知落实到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并严格按照研究生毕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填报[url=http:/menu/xzzx/pygz/bgxz/tqbyhzb.doc]《苏州大学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申请及审核汇总表》[/url](可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于9月22日前将此表及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审批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科。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材料不全及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