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08]98号[/center]各学院(部):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我办根据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了盲审论文用的《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书》、《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书》,并重新修订了《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苏州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书》、《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苏州大学高校教师硕士学位申请书》、《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以及非盲审论文用的《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从本学期开始,学位申请的相关表格不再使用原有表格,全部启用新表。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博硕士研究生、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