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08]37号[/center]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将对逾期两周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对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而又无正当事由的老生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而未能注册(财务处提供的欠费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及时通知到研究生进行核对缴费,并于2008年4月27日前将欠费研究生确认名单(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研究生部培养科。在校外有教学点而集体收费的单位,请务必在4月27日前与财务处综合科联系将学费落实到每个研究生名下。学校将于4月27日后对在财务处仍有欠费记录而未能注册的研究生作取消入学资格或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URL=http:/menu/pygz/qfmd/tzqf04-07.xls]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欠费名单(2004-2007级)[/URL]  附件二:[URL=http:/menu/pygz/qfmd/zzqf04-07.xls]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欠费名单(2004-2007级)[/URL]  附件三:[URL=http:/menu/pygz/qfmd/jxqf04-07.xls]进修生等欠费名单(2004-2007级)[/URL]                            研究生部/财务处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