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color=#00008B]研字[2008]22号[/color][/center]各有关院(部)、各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课程),方可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位授予单位的外国语与政治理论课程考试,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之一。鉴于我校研究生课程班大多未开设外国语和政治理论课程(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另见《关于2008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政治课上课及考试的通知》),为此,我办拟专门组织外国语课程考试。现将外国语课程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完成我校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但未修外国语课程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参加政治课学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考试时间:3月16日(周日)晚上6:30—8:30  考试地点:校本部逸夫楼二楼,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参加0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同等学力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考试时间:3月25日(周二)晚上6:30—8:30  考试地点:3月22-25日全国统一考试现场报名时通知。  考试报名时间:3月22-3月25日上午  考试报名地点:研究生部(校本部蕴秀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及课程班结业证提前20分种入场。 (二)有特殊情况的考生,考试时间可在22、25日中任选,但必须事先与学位办取得联系。联系电话:65112207、65116848。  请各办班院系及时通知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08年3月14日